证券代码:837885 证券简称:利和萃取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青岛利和萃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青岛利和萃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和萃取”),拟与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青岛禾和生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和新材”,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际核准为准)。本次投资前,公司与禾和新材其他股东无任何关联关系。公司本次计划出资人民币34万元,占投资完成后总注册资本壹佰万元的34%。(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86,648,774.06元,期末净资产额为46,889,300.94元。期末资产总额的50%为43,324,387.03元;净资产额的50%为23,444,650.47元,期末资产总额30%为25,994,632.22元。本次的对外投资金额为340,000.00元,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故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青岛禾和生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需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备案,无须其他审批和程序。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本次投资系在董事会制定业务整合及战略布局优化规划框架下开展的,旨在通过建立多维度研发生态,强化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布局,促进主业快速稳定增长。设立禾和符合利和萃取整体战略布局。 二、 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 自然人 姓名:史浩 住所:山东省即墨市通济街道办事处圈子村 (二) 自然人 姓名:肖桂杰 住所:吉林省柳和县柳河镇前进委 (三) 自然人 姓名:陈淑平 住所:山东省即墨市南泉镇南泉村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 设立青岛禾和生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投资所需资金全部来自公司自有资金。 2、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禾和生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青岛市即墨区天山一路168号 经营范围:功能性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研发、生产、销售:纺织制品、机械设备;微生物工程设计、安装;货物进出口。 公司及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出资额或投出资方式 认缴/实出资比例或持 资金额 缴 股比例 利和萃取 340,000.00 现金 认缴 34.00% 陈淑平 280,000.00 现金 认缴 28.00% 史浩 220,000.00 现金 认缴 22.00% 肖桂杰 160,000.00 现金 认缴 16.00% (二)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充分利用各方优势资源,通力协作,共同推进公司超临界萃取技术及产物在产业链下游的应用研究和独创性新产品落地,以研发驱动新的市场空间,加速公司战略布局,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 对外投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投资协议。本次公司及其他投资人拟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禾和新材。 五、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目的为充分利用各方优势资源,通力协作,共同推进公司超临界萃取技术及产物在产业链下游的应用研究和独创性新产品落地,以研发驱动新的市场空间,加速公司战略布局,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不能达到预期目的的风险。 (三) 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对短期内将可能增加公司研发投入,对公司长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产生积极影响。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青岛利和萃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青岛利和萃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