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微智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04月18日查看PDF原文
              深圳市东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4月7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季海交
6.会议列席人员:黄维、阮龙年、罗斌、黄邵芬、向水平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全国中小
发展及各方面情况,公司制定了《2018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经理对2018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制定了《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汇报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不转增,结转下一年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发生变更》议案
1.议案内容:

  依照财政部发布的的相关政策、通知,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拟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东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东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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