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13 证券代码:831921 证券简称:泰可电气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武汉泰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16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王递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免去李鑫先生的董事职务的议案。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本次会议召开10日前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5人。 会议由董事长管保安先生主持。 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任免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否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被提名董事王递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任命/免职原因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李鑫先生2019年4月16日申请辞去董事一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提名王递进先生为公司董事。 (四)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王递进,男,出生于1986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10年毕业于 公告编号:2019-013 武汉大学集成电路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至2013年,就职于武汉无线电厂,任工程师;2013年至2014年5月,就职于武汉中昊信科技公司,任工程师;2014年6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研发组组长兼工程师、部门经理;自股份公司成立日起任公司监事,任期三年;2017年4月13日辞去监事一职,2017年4月18日任命为公司总经理。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李鑫先生的免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李鑫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李鑫先生仍履行董事职责。 任免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李鑫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武汉泰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决议 武汉泰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