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汇设计:预计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2019年04月22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9-009
证券代码:832518        证券简称:佳汇设计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佳汇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陶锷、袁利红、廖巍华回避表决,导致审议该议案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议事规则,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性关联性交易基本情况

序号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别      交易内容      预计发生
                                                      金额
1  广宇新昌房地  购销商品、提  提供监理设计服务  190万元
      产开发公司  供和接受劳务

2  黄山广宇西域  购销商品、提  提供监理服务      60万元
      房地产发展有  供和接受劳务

        限公司

3      袁利红      财务资助    公司向袁利红分  280万元

                                                    公告编号:2019-009
                                  批次资金借款,期

                                  限为1年,借款利

                                    息为零利率。

4    陶锷/袁利红    关联担保    为公司银行贷款  500万元
                                      提供担保

    (三)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概述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名称                            (如适用)  (如适用)
广宇新昌房地  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路  有限责任公司

                                                  王轶磊
产开发公司    210号(金淙苑)
黄山广宇西域  黄山市屯溪区江南新  有限责任公司

房地产发展有  城北区梧桐苑10幢                  王轶磊
  限公司          505号

              绍兴市越城区香格里

陶锷/袁利红

              拉花园听鹂路3幢

    (二)关联关系

    1、广宇新昌房地产开发公司、黄山广宇西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19-009
  2、袁利红持有公司6.7568%股份,与公司董事长陶锷为夫妻关系,是公司的股东之一,与董事长陶锷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副董事长、财务总监。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将分别向广宇新昌房地产开发公司和黄山广宇西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在2019年提供监理设计服务,预计发生额不超过190万元和60万元。

  2、为了补足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与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袁利红签署《借款协议》,向其借款280万元,公司根据自身经营过程中的实际流动资金需要向袁利红分批次借入该笔借款资金,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息为零利率。

  3、公司2019年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总额人民币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实际控制人陶锷、袁利红夫妇为该笔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以下原则:

  1、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的,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

                                                  公告编号:2019-009
  2、无国家定价的,则适用市场价格;

  3、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系公司业务发展正常所需,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商业模式,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基于满足公司经营需求而发生,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正常经营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将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佳汇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佳汇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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