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13 证券代码:832740 证券简称:芝星炭业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福建省芝星炭业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模和需要,公司拟在授权期间内(从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向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大写:壹亿元整);向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其它机构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大写:肆仟万元整)。 为了使公司上述融资计划顺利完成,关联方魏安国、黄细清、魏雨龙、宋颖星自愿为公司贷款融资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签署相关保证担保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大写:壹亿肆仟万元整)。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魏安国为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28,900,000股,占公司55.58%的股权份额。 公告编号:2019-013 黄细清为魏安国妻子,未持有公司股份。 魏雨龙为公司董秘,魏安国儿子,直接持有公司1,352,000股,占公司2.6%的股权份额。 宋颖星为魏雨龙妻子,直接持有公司2,420,500股,占公司4.65%的股权份额。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魏安国 福建省建瓯市县前179号 - - 汇达花园B幢401室 黄细清 福建省建瓯市县前179号 - - 汇达花园B幢401室 魏雨龙 福建省建瓯市县前179号 - - 汇达花园B幢401室 宋颖星 福建省建瓯市磨房前2号 - - 建委宿舍301室 (二)关联关系 魏安国为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28,900,000股,占公司55.58%的股权份额; 公告编号:2019-013 黄细清为魏安国妻子,未持有公司股份。 魏雨龙为公司董秘,魏安国儿子,直接持有公司1,352,000股,占公司2.6%的股权份额。 宋颖星为魏雨龙妻子,直接持有公司2,420,500股,占公司4.65%的股权份额。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了使公司2019年融资计划顺利完成,关联方魏安国、黄细清、魏雨龙、宋颖星自愿为公司贷款融资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签署相关保证担保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大写:壹亿肆仟万元整)。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系关联方无偿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不涉及资金交易,公司不需支付任何费用,是纯受益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性未因关联交易受影响。 (二)利益转移方向 公司不需支付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系关联方无偿为公司贷款提供连 公告编号:2019-013 带担保,公司贷款是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用于项目建设资金,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需求。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系关联方无偿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是增加公司融资能力,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中公司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是纯受益方。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六、备案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记录及决议》 福建省芝星炭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