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捷思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21号B座6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邢文华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捷思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捷思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邢文华先生所作的《北京捷思锐科技股份有 致通过该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捷思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董事长邢文华先生所作的《北京捷思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一致通过该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捷思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刘欣女士所作的《北京捷思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一致通过该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捷思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刘欣女士所作的《北京捷思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报告,同意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捷思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刘欣女士所作的《北京捷思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一致通过该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捷思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关于<北京捷思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捷思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与会董事同意继续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一致通过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北京捷思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内容: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捷思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捷思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