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英人力: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19年04月23日查看PDF原文

              惠州聚英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核准及履行相关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上午9:00时至2019年5月20日上午12:00时。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君悦(深圳)律师事务所阎斌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在管理层和各业务部门的配合下,制作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况。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惠州聚英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1)、《惠州聚英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2)。
(二)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2019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2019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基于股东长期利益考虑,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经营情况透明,会计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账册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业务规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八)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地域的影响力,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公司名称拟变更为广东聚英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最终核准为准)。本次公司名称变更是由于公司战略发展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提升公司地域的影响力,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因公司名称变更,公司拟对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

  变更前: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惠州聚英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全称:惠州聚英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后: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广东聚英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全称:广东聚英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十)审议《关于追认2018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

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追认2018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05月20日08时30分至2019年05月20日09时00分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健;联系电话:15219980099;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菊花一路2号2楼。
(二)会议费用:本次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惠州聚英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惠州聚英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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