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13 证券代码:839738证券简称:辰星药业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辰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2018年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8年11月28日,聂毅、黄爱晶、徐燮、孙颖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 通州支行签订协议,交易标的为公司3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追认聂毅、黄爱晶、徐燮、孙颖 为江苏银行南通通州支行300万贷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主要内容: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 行贷款300万元,董事聂毅、董事黄爱晶、董事徐燮、孙颖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聂毅、黄爱晶、徐燮回避表决。董事会无法形成有 效决议,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经南通市通州区科技局审批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公告编号:2019-013 姓名:聂毅住所:香港愉景湾朝晖径55号 姓名:黄爱晶住所:香港愉景湾朝晖径55号 姓名:徐燮住所:南通通州经济开发区金桥西路8号 姓名:孙颖住所:南通通州经济开发区金桥西路8号 (二)关联关系 聂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爱晶任公司董事、徐燮任公司董事,孙颖不在公司任职,为公司董事徐燮配偶。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连带保证担保人聂毅、黄爱晶、徐燮、孙颖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连带保证担保人聂毅、黄爱晶、徐燮、孙颖以所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担保责任,保证期间从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发生的目的是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支持公司发展。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辰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聂毅、黄爱晶、徐燮、孙颖与江苏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江苏辰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