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22 证券代码:838282 证券简称:三惠建设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南京三惠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三)(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18年9月29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8年8月8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南京三惠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惠强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刘继祥、江苏苏晟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南京仙林鼓楼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刘挺军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3年3月4日,原被告签订《南京仙林鼓楼医院仙林国际医院二期康复中心幕墙工程(一标段)施工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将南京仙林鼓楼医院二期康复中心幕墙工程(一标段)发包给原告承建,合同价款为2717.913万元整。现原告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所有合同义务,工程已完工,且交付使用,并于2017年9月13日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工程款项最终审定金额为21018409.34元,同时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按照合同价款的2%向原告支付总承包服务费及配合费, 公告编号:2019-022 即543400元整。现被告只向原告支付了20023800元工程款,尚欠1538009.34元工程款未支付。经原告多次崔要,被告均未支付。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判令被告工程款1538009.34元及相应利息。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五)案件进展情况: 此诉讼正在举证阶段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因本案件目前未作出判决,暂时无法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的影响。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并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因本案件目前未作出判决,暂时无法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的影响。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并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传票》(2018)苏0113民初4932号 南京三惠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