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11 证券代码:838452 证券简称:立洋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9:30-11:00。 预计会期0.5天。 无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无 公告编号:2019-011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湖南芙蓉(深圳)律师事务所王群律师。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请全体股东审议董事长屈军毅先生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的《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提请全体股东审议监事会主席覃吉璋先生生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请全体 公告编号:2019-011 股东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屈军毅先生提请全体股东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屈军毅先生提请全体股东审议《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七)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公告编号:2019-011 (二)登记时间:2018年5月16日8时30分至9时30分。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上屋社区石环路创富科技园B栋5楼公 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曾鹏;联系电话:0755-27606866;传真号码: 0755-29682900;邮编:518108;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上屋社 区石环路202号创富科技园B栋; (二)会议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日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