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11 证券代码:833300 证券简称:利树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福建利树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享受“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的优惠政策,减少2017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000,237.97元,因此对2017年度所得税费用进行更正。 是否创新层公司:√是□否 特别提示:挂牌公司因更正年报数据不会导致其不符合创新层标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前期报表相关数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由于201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发生在2018年5月,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于2018年4月结束,属于期后发生的事项,同意本次更正。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我们认为,利树公司编制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利树公司2017年度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告编号:2019-011 由于201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发生在2018年5月,2017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工作于2018年4月结束,属于期后发生的事项,同意本次更正。 六、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系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所作的合理修订和调整,会计差 错更正事宜未存在调节利润的情形,前述事宜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七、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采用追溯重述法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了调整,冲减2017年度所得 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和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以及相应调整未分配利润和盈 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17)年12月31日和(2017)年度 项目 影响比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例 资产总计 917,774,178.06 - 917,774,178.06 0.00% 应交税费 10,935,927.34 -5,000,237.97 5,935,689.37 -45.72% 流动负债合计 236,299,649.13 -5,000,237.97 231,299,411.16 -2.12% 负债合计 385,570,474.60 -5,000,237.97 380,570,236.63 -1.30% 盈余公积 8,684,179.38 500,023.80 9,184,203.18 5.76% 未分配利润 77,912,660.42 4,500,214.17 82,412,874.59 5.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32,203,703.46 5,000,237.97 537,203,941.43 0.94% 少数股东权益 - - 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532,203,703.46 5,000,237.97 537,203,941.43 0.94% 营业收入 502,890,907.23 - 502,890,907.23 0.00% 净利润 57,717,999.06 5,000,237.97 62,718,237.03 8.66% 公告编号:2019-011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7,717,999.06 5,000,237.97 62,718,237.03 8.66% 少数股东损益 - - - 0.00%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福建利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福建利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利树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 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福建利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