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玛在线: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年05月06日查看PDF原文
                  北京亿玛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柯细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5,338,9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5%。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就2018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和汇报,形成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338,94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就2018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和汇报,形成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338,94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19-006)《北京亿玛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公告编号:2019-007)《北京亿玛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338,94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完成,并于2019年4月12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18652号)《北京亿玛在线科技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338,94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结合公司实际运营中的具体情况,对公司的财务决算情况进行汇报,形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338,94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
1.议案内容:

  公司参照2018年的经营情况,对2019年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测算,形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338,94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19-009)《北京亿玛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796,62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股东柯细兴先生、北京亿合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清投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19-010)《北京亿玛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338,94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天职业字[2019]18659号)《关于北京亿玛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19-011)《北京亿玛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338,94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在2018年聘请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能严格遵循独立、严谨、客观、公正、公允的职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勤勉尽责,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为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现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338,94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增强综合抵御风险能力,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结合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决定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338,94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拟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进行审批,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实施。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19-013)《北京亿玛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338,94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三)结论性意见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业务规则》、《披露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亿玛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亿玛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亿玛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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