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680 证券简称:中天新材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常州中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5,8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8%。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回顾、董事会日常工作,2019年度经营计划及公司未来发展目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5,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总结了2018年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汇报了公司规范运营、财务检查,尤其是关联交易等监事会履行监督、检查的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5,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登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常州中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6)和《常州中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7)。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5,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5,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5,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拟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5,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5,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依照财务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相应变更财务报表格式。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5,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 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是超出预计金额的偶发性关联交易,该议案内容详 见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登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010)。同时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2018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补发声明》(公告编号:2019-014)。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常州中发炼铁有限公司、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常州美新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陈耀良涉及关联交易,回避本议案表决。(十)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 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登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19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01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常州中发炼铁有限公司、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常州美新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陈耀良涉及关联交易,回避本议案表决。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董文浩李梦洁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常州中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