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源机电: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年05月14日查看PDF原文
                  南通联源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海安县海安镇通扬路1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有鹏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说明。本次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2,06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肖有鹏代表董事会汇报《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22,06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建华先生代表监事会汇报《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06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0)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1)。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06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对大信审字[2019]第23-00236号《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06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公司孔繁骏先生代表董事会作《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06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公司孔繁骏先生代表董事会作《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06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9年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06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南通联源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南通联源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06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君哲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万军、陈佳宇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南通联源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君哲律师事务所关于南通联源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南通联源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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