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集和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龚凯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告,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作了《广州集和品牌管理顾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需回避的表决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制作了《广州集和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需回避的表决事项。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委托出具了编号为“中兴华审字(2019)第010703号”的《审计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作了《广州集和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需回避的表决事项。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广州集和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广州集和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需回避的表决事项。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不分配利润》议案 1.议案内容: 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45,676.74元,减计提盈余公积48,465.99元,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61,016.84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36,193.91元,因扩大再生产需要资金支撑,故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需回避的表决事项。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财务预算》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作了《广州集和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财务预算方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需回避的表决事项。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经公司多方面综合评估,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需回避的表决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燕学善、郝珍珍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集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广州集和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股东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广州集和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集和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州集和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