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电子: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年05月14日查看PDF原文
                  山西汾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北路131号公司三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志刚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10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在充分征求各位董事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工作报告详细介绍了2018年度董事会尽责履职情况、董事会主要工作、经营成果、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2.议案表决结果: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管理层在总结2018年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拟定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工作报告详细介绍了2018年度总经理尽责履职情况、总经理主要工作、经营成果、2019年公司的发展思路及措施。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10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山西汾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6)和《山西汾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10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2018年财务实际情况,总结形成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10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并结合公司2018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在遵循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制度等有关规定前提下,按照公认的会计准则,采用既定的会计核算方法,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公司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10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进行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执
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2019-00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10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18年盈利情况,董事会于2019年04月17日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需要大量的运营资金,故2018年度对股东不进行利润分配。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10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秦建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董事杨留兵先生、陈荣海先生于2019年4月11日由于工作调整辞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秦建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任职期满。


  秦建斌,男,198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员高级工程师,2004年8月中北大学毕业在山西汾西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参加工作。2004年8月至2005年7月,担任汾西机器厂科技处技术员;2005年8月至2010年1月,担任汾西重工人事管理部干事、组长;2010年2月至2011年1月,担任汾西重工装备制造公司机械工具车间副主任;2011年2月至2016年3月,任汾西重工装备制造公司机械工具车间主任;2016年4月至2017年6月,任汾西重工精益和信息化主任;2016年6月至2017年12月,任汾西重工技术中心主任;2018年1月至2019年1月任汾西重工重工装备制造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山西汾西机电有限公司总支书记、总经理。

  秦建斌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10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瑞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董事杨留兵先生、陈荣海先生于2019年4月11日由于工作调动辞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张瑞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任职期满。

  张瑞清,女,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7月江苏科技大学毕业在山西汾西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参加工作。2006年8月至2008年4月,担任汾西重工动力分厂技术员;2008年5月至2009年2月,担任汾西重工生产管理处技安管理;2009年3月至2016年3月,担任汾西重工运行发展部投资规划及运营管理;
2016年4月至今,任汾西重工运行发展部副主任。
张瑞清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10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及
  财务报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已经结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立信审字[2019]第ZG2403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10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
  计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山西汾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
号)。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10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10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追认2018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0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山西汾西机电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张志刚应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经营的需要,公司2019年度预计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现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0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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