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518 证券简称:佳汇设计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佳汇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南路1991号D幢公司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陶锷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33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4%。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33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 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33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 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33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四) 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33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五) 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目前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决定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33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六) 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33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七) 审议通过《2019年度经营计划》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2019年度经营计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33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议 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33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九) 审议通过《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33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十) 审议通过《补充确认2018年偶发性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2019年4月22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补充确认2018年偶发性关联交易》。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8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陶锷、袁利红作为本次议案审议事项的关联股东,予以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预计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2019年4月22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预计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陶锷、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袁利红、廖巍华作为本次议案审议事项的关联股东,予以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陆佳颖、徐曾倩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浙江佳汇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浙江佳汇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