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凯雪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研发平台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杜荣花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7,241,4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9%。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写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241,4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 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就2018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和汇报,形成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241,4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汇报2018年度的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241,4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1)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241,4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18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241,4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度经营情况及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和管理预期,拟定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241,4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和现金流状况的实际情况,并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相关规定,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241,4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钟燕杰、王孟真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议案的提出和审议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郑州凯雪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凯雪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 郑州凯雪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