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雪冷链: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年05月15日查看PDF原文
                    郑州凯雪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研发平台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杜荣花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7,241,4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9%。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写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241,4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
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就2018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和汇报,形成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241,4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汇报2018年度的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241,4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1)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241,4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18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241,4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度经营情况及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和管理预期,拟定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241,4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和现金流状况的实际情况,并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相关规定,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241,4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钟燕杰、王孟真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议案的提出和审议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郑州凯雪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凯雪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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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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