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远方生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贵阳市南明区中山西路77号华亿大厦20层6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余韶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04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上刊登的《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年度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4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4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4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4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4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不分配,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4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继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4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或www.neeq.cc) 上刊登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4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上刊登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同意股数10,457,81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张鼎、吕诗静二人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任免》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人员调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免去张鼎、吕诗静、张江三人董事职务,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胡沙沙、陈学、张琴三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提名的董事胡沙沙、陈学、张琴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4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任免》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人员调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免去李清洪的股东监事职务,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苗春雨、张伟萍为公司新股东代表监事,任职期限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4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君、赵华兴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贵州远方生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贵州远方生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