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498号20号三楼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邢飞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6,315,9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2%。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9号)和《2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315,9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315,9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315,9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315,9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315,9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和应收账款催收情况,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以及为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拟对几家公司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315,9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和资本公积金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公司决定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滚存至下一年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315,9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公司继续聘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315,9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姚佳隆、高亮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上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关于上海上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上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