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津时代: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年05月16日查看PDF原文
                  成都华津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郭敏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4,19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议案内容:请参见公司2019年4月25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成都华津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3)及《成都华津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4,1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开展工作,并编制了《成都华津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4,1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开展工作,并编制了《成都华津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4,1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18年度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编制了《成都华津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4,1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度的发展规划,董事会编制了《成都华津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4,1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请参见公司2019年4月25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4,1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针对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就本次现金分红的具体事项做出决定;

  (2)办理本次现金分红的权益分派工作;

  (3)办理本次现金分红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4)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4,1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8年度为公司担任财务审计等工作,工作勤勉尽职。且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鉴于此,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4,1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利用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请参见公司2019年4月25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关于利用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4,1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晶晶、罗娟
(三)结论性意见

    成都华津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成都华津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华津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成都华津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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