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嘀智慧: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年05月17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9077      证券简称:飞嘀智慧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北京飞嘀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超宣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2,89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8%。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作出《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8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作出《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8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2018年度审计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进行了审核。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8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编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1)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8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作出《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8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依据2019年实际情况,作出《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8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8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
(八)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的专项说明>》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资金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
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北京飞嘀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19-0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8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鼎鉴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鲜鹏、曲海斌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与会议通知相符;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飞嘀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鼎鉴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飞嘀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律师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飞嘀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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