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通科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年05月17日查看PDF原文
                    浙江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仓前街道向往街1008号乐富海邦园12幢803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建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http://www.neeq.com.cn发布了《浙江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6,91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1%。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18年董事会工作情况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91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2018年监事会工作情况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91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91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91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精通科技: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6)、及《精通科技: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91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91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91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审
  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91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实际发展及业绩情况,暂不对公司2018年实现的利润进行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91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忻水华、陈彩利
(三)结论性意见

  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忻水华、陈彩利见证了本次会议,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浙江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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