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941 证券简称:启鑫新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启鑫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励小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96,96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2%。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就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总结和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2,46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6%;反对股数4,5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 审议通过《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就2018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监事会独立意见等方面做出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2,46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6%;反对股数4,5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 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2,46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6%;反对股数4,5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四) 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18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进行了细致、准确的总结。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2,46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6%;反对股数4,5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五) 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19年财务状况进行了细致、准确的测算。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2,46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6%;反对股数4,5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六) 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和经营计划,决定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6,96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七)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预计2019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1,13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励小伟先生回避。 (八) 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议案1.议案内容: 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公布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司编号:2019-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6,96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叶元华、张弈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股东签字确认的《浙江启鑫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启鑫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启鑫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