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年: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年05月17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9-014

  证券代码:833535          证券简称:新青年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杭州新青年歌舞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湘湖路3388号杭州新青年歌舞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张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新青年歌舞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27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2%。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公告编号:2019-014

定,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结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工作情况及公司的经营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27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结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及公司的经营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27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
(三)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全面总结公司2018年年度经营及运行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27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

                                                                                  公告编号:2019-014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详细分析讨论公司2018年度的业绩情况,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度财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27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方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规范制度的规定,为对2019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情况作详细安排,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27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稳健的服务质量,公司拟继续聘请

                                                                                  公告编号:2019-014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27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忠、张洋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杭州新青年歌舞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关于杭州新青年歌舞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杭州新青年歌舞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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