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星炭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年05月20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2740          证券简称:芝星炭业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福建省芝星炭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安国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任何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3,07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公告的《公司2018年
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3,073,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公告的《公司2018年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3,073,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管理、公司治理情况作了总结,并确定了2019年度的工作计划及关键目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3,073,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报告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分析。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3,073,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依据市场趋势预测及公司所处竞争地位,遵循公司战略规划及目标,结合公司情况,编制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确定了主要业绩目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3,073,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度利润暂不分配,再投入2019年度建设项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3,073,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3,073,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贷款融资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授权期间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亿元,向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其它机构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此额度内办理相关的贷款事宜,授权董事会办理贷款所需的担保手续,同意用公司自有土地、房产及机器设备作为抵押。授权期限从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3,073,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公告的《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人魏安国、魏雨龙、宋颖星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度工作作了总结,并确定了2019年度的工作计划及目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3,073,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澜亭(福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曹凯彬、林樱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内容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福建省芝星炭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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