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融通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肖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55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勤勉尽责,踏实进取,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稳定、持续、高效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由董事长肖军先生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55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公司监事会紧紧围绕公司经营目标和战略发展目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整体工作情况良好,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由监事会主席解瑞银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55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就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情况、股东权益变动情况以及主要财务指标,拟定《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55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就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收入预算、成本预算、利润预算,拟定《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55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要求,在券商、律所、会所的协助下编制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55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年度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同意股数9,55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联联方 关联方关系 关联交易类型 预计金额 肖军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 公司向肖军借款 100万元 借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5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股东肖军为关联股东,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1.议案内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相关审计工作,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严谨、客观、公正、公允的职业准则,同时,为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因此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同意股数9,55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董浩、王淑婷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重庆融通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融通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重庆融通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