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正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松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9,01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2%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根据2018年工作情况组织编写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的主要方面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对公司2019年的董事会工作提出了主要任务。 同意股数99,01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根据2018年工作情况组织编写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对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的主要方面进行回顾并发表独立意见。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9,01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等有关要求,公司组织编制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9,01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公司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9,01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结合公司总体的发展规划,公司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9,01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现金流状况、股本和资本公积金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议案》,拟定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9,01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确定审计机构的审计报酬,并与其签订相关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9,01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对公司经营范围作变更,根据修改后的经营范围及工商登记结果,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23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9,01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19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河南正力绿色经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回避本次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000股。 (十)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23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河南正力绿色经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回避本次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00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京锐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新坡、许仙辉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 会的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河南正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京锐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正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正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