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项春潮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9,183,2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7%。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183,2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独立董事2018年度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183,2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183,2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予以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通领科技:2018年公司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183,2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予以汇报。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183,2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方案予以汇报。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183,2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183,2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予以汇报。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183,2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予以汇报。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882,5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项春潮及其一致行动人沈岩州、徐进、王洲、郑跃、沈岩翔、杜忠虎、许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锐、许文华 (三)结论性意见 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