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捷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年05月21日查看PDF原文
                  深圳市易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薛志利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5,9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1%。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深圳市易捷通
度报告及其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6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深圳市易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2)及《深圳市易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9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会议审议了相关报告及报表,认为报告内容详实,能够真实反映公司整体运作情况。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9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年度工作结束后,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报告就2018年公司董事会决议及主持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进行了总结。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在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各项业务的发展和公司治理水
为实现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优良的成绩。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9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编制的《深圳市易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就2018年公司监事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对公司及监事2019年度工作进行展望。本年度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9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2018年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的梳理后对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的合理预计,公司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充分考虑了2019年的业务需要,客观、真实地进行了编制,体现了强化内部管理,把握发展机遇,提高股东收益的总体要求。


  同意股数35,9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9,486,214.73元。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5,07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权益分派的结果为准。公司本次分派现金红利个人股东适用《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若涉及个人所得税缴纳的,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代扣代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9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中的以下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1)向股转公司或中登公司提交相关文件;

(3)权益分派过程中的其他必要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9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
  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请股东大会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9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深圳市易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9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严海华、陈如璇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易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易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易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

新三板行情

  • 三板做市
  • 三板成指
  • 领涨榜
  • 活跃榜
  • 自选股
  • 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成交额(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