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美特(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光泰路219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叶斌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罗美特(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5,36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9%。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362,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362,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362,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362,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考虑到公司持续扩大再生产,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362,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追加确认2018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罗美特(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确认2018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902,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海众德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韩冬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罗美特(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902,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海众德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韩冬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用期1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362,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达成2019年的各项经营指标,拟申请银行授信1000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362,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银(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邵艳贞、廖雷举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罗美特(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银(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罗美特(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罗美特(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