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632 证券简称:协同环保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河北协同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石炼中街6号河北协同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郭拥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06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7%。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及年度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写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060,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编写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060,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21)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060,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2018年度经营情况,编写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060,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18年公司经营情况,在分析2018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充分考虑了行业状况、市场竞争等因素对预算的影响,编写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060,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见公司2019年04月29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编号:2019-027)。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060,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杨振清、唐彪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待股东大会通过之后,与职工大会选举出来的职工监事范占权一起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以上监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060,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北冀华(赞皇)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马现伟、李立伟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会议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股东签字的《河北协同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河北冀华(赞皇)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协同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北协同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