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0920 证券简称:聚融集团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重庆聚融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梁华国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刊登了这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0,80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8%。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重庆聚融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80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重庆聚融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80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重庆聚融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80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四)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聘用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80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重庆聚融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80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重庆聚融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80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重庆聚融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80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派预案>》议案 1.议案内容: 重庆聚融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派预案。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80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军江勤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重庆聚融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