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41 证券代码:835300 证券简称:人为峰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甘肃人为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10日上午10时。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9-041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 会议地点 甘肃人为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名许佳仪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提名许佳仪女士为公司董事,任期自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公告编号:2019-04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二) 登记时间:2019年6月10日上午9时至10时 (三) 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人:李浩繁 (二) 会议联系方式:0931-7701103 (三)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四) 临时提案(如有) 请于会议前十日提交。 五、 备查文件目录 《甘肃人为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甘肃人为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