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胡秀筠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5,78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8%。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刊登的《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 编号:2019-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5,78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5,78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5,78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编制《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5,78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5,78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5,78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刊登的《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5,78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19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上述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授信合同之日起计算;公司可以以自有资产为上述授信提供保证、抵押或者其他方式的担保,具体由公司与银行在授信协议中明确。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5,78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九)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刊登的《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5,78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永强施鹏翔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