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18 证券代码:833998 证券简称:久银控股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北京久银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16年7月7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6年7月7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上诉人(原审互为原、被告)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方德生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不适用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李扬,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谢丽娜,北京市兰台(昆明)律师事务所。 (二)被上诉人(原审互为原、被告)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北京久银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李安民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万方,湖南秦希燕联合(北京)律师事务所、任帆,湖南秦希燕联合(北京)律师事务所。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公告编号:2019-018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6)京0102民初19045号民事判决,依法提起上诉。详情请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及2019-006)。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上诉人的请求事项为: 一、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6)京0102民初1904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四项,并查清事实,依法改判。 二、请求二审法院判决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五)案件进展情况: 2016年6月23日,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京西劳人仲字[2016]第1209号《劳动仲裁裁决书》,详情请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仲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21)。 2016年7月7日,公司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结果,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收到法院通知,方德生亦就同一争议提起诉讼。详情请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及2016-023)。 2018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京0102民初19045号《民事判决书》。详情请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 方德生于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了民事上诉状,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司于2019年3月1日收到法院传票,案号(2019)京02民终字第2812号。详情请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2019年5月30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三、判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2019年5月2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19)京02 公告编号:2019-018 民终字第2812号,裁定如下: 一、撤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6)京0102民初19045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重审。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未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最终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本案中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北京久银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