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眼光: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19年06月05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9-034

证券代码:430140        证券简称:新眼光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21日下午14点。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告编号:2019-034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10号14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准备工作事宜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准备工作事宜。
  科创板IPO具体方案拟定完成后,另行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4)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5)股东可以信函、邮件、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注: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登记时间:2019年6月20日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10号14号楼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朱蓓蓓联系电话:021-55090806-8033

                                                                          公告编号:2019-034

  传真:021-55090806-8011邮箱:xyg430140@163.com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参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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