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杰科技:关于"17旭杰债"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2019年06月13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7旭杰债”回售实施办法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在发行人发布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17旭杰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3、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对回售债券的转售承担全部责任。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

  3、债券简称及代码:17旭杰债(代码:145628)

  4、发行总额:人民币1,560.00万元

  5、债券期限:本次债券的期限为3年,附第二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按照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7.00%

  7、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次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次债券

  8、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次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应不晚于本次债券第二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30日进行登记;若投资者在指定日期前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次债券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的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1、起息日:2017年7月11日

  12、付息日: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7月11日为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13、到期日:2020年7月11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到期日为2019年7月11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4、兑付日:2020年7月11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为2019年7月11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5、计息期限:本次债券自2017年7月11日至2020年7月10日止;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7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0日

  16、担保情况:本次债券由苏州市农业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本期债券回售代码:182050回售简称:旭杰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7日。

  3、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

  未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利率不变,为7.00%,即2019年7月11日
至2020年7月10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7.00%。关于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的具体内容请参见2019年6月5日公告的《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17旭杰债”票面利率的公告》。

  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5、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19年7月11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7、发行人将于2019年7月11日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或注销。

  三、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111号中衡设计大厦10F

  联系人:刘焯

  电话:0512-69361689

  传真:0512-69361677

  2、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大厦16楼1601室联系人:李骏涛
电话:0512-62938667
传真:0512-62938665
3、托管人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人:徐瑛
电话:021-68870114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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