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22 证券代码:838659 证券简称:世珍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太仓世珍集装箱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一致行动确认 书>协议》暨公司目前无实际控制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太仓世珍集装箱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珍股份”)于近日收到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唐忠浩先生、黄和芳先生、章军先生的通知,上述一致行动人已于2019年6月16日解除各方在公司的一致行动关系,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情况 为加强公司的控制权,保持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唐忠浩先生、黄和芳先生、章军先生于2016年4月7日签署《一致行动确认书》,三方确认在处理世珍股份经营发展有关且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时,各方将采取一致行动,对公司的决策和经营形成共同影响和控制。 截至本公告日,张家港保税区汇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和国际”)持有世珍股份的股份3,743.5万股,占股份总数的69.5172%,系世珍股份的控股股东。唐忠浩先生持有汇和国际33.33%的股权;黄和芳先生持有汇和国际20%的股权;章军先生持有汇和国际13.33%的股权;三方合计直接持有汇和国际66.67%的股权。此外,唐忠浩先生直接持有世珍股份1,286,156股,占比2.3884%;黄和芳先生直接持有世珍股份769,230 公告编号:2019-022 二、《解除<一致行动确认书>协议》的情况 鉴于《一致行动确认书》签署各方当事人,均有意愿更清晰地独立表达意愿,经各方友好协商和沟通后,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原则,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唐忠浩、黄和芳、章军签订了《解除<一致行动确认书>的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各方于2019年6月16日达成协议,约定自签署之日起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为: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原《一致行动确认书》解除,不论协议任何一方截至目前或未来是否持有公司的股份,本协议各方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基于该《一致行动确认书》约定的各方各自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及承担的一切义务均告终结;各方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针对任何议案或表决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无须保持一致;各方将各自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自己的意愿独立发表意见和行使投票权等各项股东权利,不再受《一致行动确认书》约束。原《一致行动确认书》签署后三方均遵守约定,不存在违反《一致行动确认书》的情况,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三、《解除<一致行动确认书>协议》签订后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认定的影响 本次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汇和国际,公司控股股东不变。 本次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后,结合公司股权结构、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的分析,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公告编号:2019-022 2、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解除协议自各方签署及生效后,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等方面带来影响;公司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其他说明 上述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行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解除<一致行动确认书>协议》 太仓世珍集装箱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