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21 证券代码:833764 证券简称:斯达电气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浙江斯达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浙江斯达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与自然人夏敏、朱爱蓉(以下简称“交易对手”)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交易对手产权位于杭州市延安路耀江广厦A座的5013室(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用于日常办公。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总金额为350万元人民币,一次付清,于交易当日完成过户手续。考虑交易对手的特殊情况,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该项交易进行补充审议。(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告编号:2019-021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445,203,823.62元,期末净资产为255,731,038.89元。期末资产总额的50%为222,601,911.81元;净资产额的50%为127,865,519.45元,期末资产总额30%为133,561,147.09元。 本次交易金额为3,500,000.00元,未达到以上标准。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购买资产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020)。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9-021 二、 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 自然人 姓名:夏敏、朱爱蓉 身份证:3301******131X、3301******1329 三、 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耀江广厦5013室 2、交易标的类别:房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杭州市延安路126号耀江广厦A座5013室 4、交易标的建筑面积:135.66平方米 (二) 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 定价情况 双方在参考周边写字楼市场平均交易价格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总金额为350万元人民币。 五、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支付方式:货币 2、支付期限:交易当日一次性付清 公告编号:2019-021 (二) 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1、房屋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后7日内。 2、产权登记时间:交易当日 3、交付状态:简易装修 六、 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购买标的用于改善现有办公环境,扩展办公空间。 七、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 浙江斯达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