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星光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201号316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戴晓军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故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王瑞宝先生主持会议。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7,754,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3%。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7,754,3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2018年度工作情况予以汇报。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7,754,3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监事会将2018年度工作情况予以汇报。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7,754,3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7,754,3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19年总体发展目标,结合所处行业及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编制《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制定2019年公司经营指标,并对预测的经营指标进行分析。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5,874,1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反对股数1,880,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7,754,3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上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491,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海星光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戴晓军、上海星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18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5,874,1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反对股数1,880,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上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同意股数67,754,3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上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7,754,3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明文律师、张光辉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星光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星光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