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21 证券代码:832270 证券简称:骏驰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广东骏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相关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8日10: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告编号:2019-021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 (七)会议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桂园路1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公司2014年聘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担任公司推荐挂牌与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在双方合作期间,光大证券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谨慎的核查,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依据相关规定及相关协议履行了各项持续督导义务。鉴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经与光大证券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现拟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与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将由五矿证券承接公司持续督导事务。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9-021 为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该事项相关事宜,包括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向监管机关申报材料等。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4、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7月8日9: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桂园路13号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何盟盟;电话:0758-2701118;传真:0758-2721222。(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骏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骏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