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名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06月27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70374      证券简称:金名股份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金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视频会议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宜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32,74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8%。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林宜生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及2019年度工作计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7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杨迎丰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及2019年度工作计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7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财务决算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7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9年财务预算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7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财务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年度财务报告经过会计师审计,各项数据真实、准确,采用了合适的会计政策并对各项损失做出了谨慎及合理的估计,会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327013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7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327013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2018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31,205.76元,2018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438,945.35元。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状况,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7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金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9)及《金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20)。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7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受聘期间,该所遵循谨遵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标准,勤勉尽责的履行义务、
客观公正的发表意见。鉴于此,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现提议续聘该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7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慧聪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郭志刚、李广德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金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

    (二)《慧聪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金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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