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恩口腔: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年07月02日查看PDF原文
                  德州可恩口腔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79号市中医院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万少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6,209,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2%。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经由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和信审字(2019)第00046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严格按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19-016、2019-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209,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的规定进行财务核算,公司所编制的年度报表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209,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十次会议,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较大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推进了公司的各项业务发展。
2.议案表决结果: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情况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209,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43,048,856.12元,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9,206,112.39元。2018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209,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1.议案内容:

  2019年公司总体发展思路是:立足山东,深耕发展,回馈社会,成为山东民营医疗行业的标杆和旗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209,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在总结2018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19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19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及市场开拓情况,制定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209,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将继续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209,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反对股数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公司对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59,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4%;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6%。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股东万少华持有本公司股份21,250,000股,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本议案关联方,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自查,并编制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2019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209,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反对股数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详细内容请参见2019年6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209,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后,公司章程的相应内容随之修改。详细内容请参见2019年6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209,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周琼、刁呈亮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出席会议股东比例;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记录文件;

  (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德州可恩口腔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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