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34 证券代码:835512 证券简称:华翼蓝天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天津华翼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7月2日以电话形式 通知 5.会议主持人:谷增权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天津华翼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公告编号:2019-034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管理层推荐,董事会提名牟君鹏、刘丁松、林太刚、杨少华、于智洋、徐陈、李旺、刘芳、杨海阳、何天宇、赵翼、徐向南、邳宝宇、薛根越、沈冬睿、孟凡铎、黄金海、韩超、裴静宇、张鑫、李大江、安小雪、金义、武艳秋、佟立军、刘江会、张潇凡、张炎、张明振、刘洪刚30名员工为公司的核心员工。 上述人员提名经公司2019年7月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7月5日向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全体员工均未对提名牟君鹏、刘丁松、林太刚、杨少华、于智洋、徐陈、李旺、刘芳、杨海阳、何天宇、赵翼、徐向南、邳宝宇、薛根越、沈冬睿、孟凡铎、黄金海、韩超、裴静宇、张鑫、李大江、安小雪、金义、武艳秋、佟立军、刘江会、张潇凡、张炎、张明振、刘洪刚30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提出异议。并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就认定核心员工发表意见如下:董事会提名核心员工的认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上述30名员工在关键岗位发挥重要作用,符合公司核心员工的认定标准,监事会对该议案予以认定且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告编号:2019-034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天津华翼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天津华翼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