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27 证券代码:430594 证券简称:ST盈光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广州盈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广州盈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734926486L 承诺主体名称 徐雄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正常履行□未如期履行(原期限内部分履行) 履行情况 √未履行 承诺开始日期 2014年6月10日 承诺履行期限 长期 公告编号:2019-027 承诺结束日期 无 二、承诺事项概况 广东创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华公司”)于2014年6月10日与广州盈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广州盈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创华公司以200万元为对价,认购公司10万股股份,协议约定成为公司股东后,公司业绩未达到协议要求,创华公司有权在公司公告2016年度的年度报告后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徐雄先生回购认购标的股份。 三、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说明 2018年2月2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徐雄与创华公司签订了《广州盈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补充协议》回购股份的补充协议,对回购股份补充协议事项的说明,进行承诺补充,并约定在2018年4月30日,如果未达到相关条件,创华公司有权要求徐雄先生回购认购标的股份。 2018年12月4日,公司收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传票,案由“股权转让纠纷”,案号(2018)粤0112民初7325号。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徐雄先生未按合约要求进行回购。2018年11月14日创华公司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徐雄为被告,公司为第三人。 近期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徐雄与创华公司就股份回购事宜意见达成一致,双方近期拟通过股票竞价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创华公司持有的400,000股,以200万元的总对价进行交易,拟近期交易并履行完成回购承诺事宜。 四、承诺未正常履行可能存在的风险 承诺未履行或实际回购股票过程中,出现特殊交易情况导致股票回购失败,可能会存在创华公司继续上告法院,通过法院强制裁定的情形。 公告编号:2019-027 五、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近期将与创华公司就回购承诺事项实施回购股份事宜,公司近期会密切关注股份交易情况,并及时予以公告。 六、其他说明 无。 七、备查文件 1、《广州盈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2、《广州盈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补充协议》。 3、《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传票》。 广州盈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