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32 证券代码:831571 证券简称:ST洋股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常州大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 《关于对常州大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 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常州大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年7月15日 生效日期:2019年7月12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常州大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新丰村。 吴亚萍,女,1952年3月出生,时任公司董事长。 吴英楠,男,1980年11月出生,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的信息不实,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2014年12月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记载,常州天宁区青龙新丰村的工业用地使用权无设定抵押。但该地块土地已设定抵押,抵押期限自2013 公告编号:2019-032 年12月23日至2018年12月20日。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的上述信息不实,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35条的规定。 时任董事长吴亚萍、时任董事会秘书吴英楠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5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的规定,公司被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常州大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常州大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吴亚萍、时任董事会秘书吴英楠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经营方面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财务方面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违规事实,公司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公司将以此为戒,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规范意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出现。 公告编号:2019-032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常州大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挂牌审查部发[2019]监管001号) 常州大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