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乐星:法律意见书

2019年07月15日查看PDF原文
     田中梅            32.27945                6.44%              货币

        合计                  501                  100%                --

    经本所律师核查,智乐文化除投资智乐星股份外,不存在投资其它公司的情形,且公司承诺未来一年内不从事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业务,公司现阶段主营业务为初中教辅图书的策划、设计、制作与销售,除股东投资外不存在向其它投资者募集资金、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等私募投资基金的经营情形,故其无需进行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根据智乐文化的工商登记档案信息,智乐文化作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公司法》或其公司章程应予解散或其他致使山东智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无法存续或可能终止的法律情形,不存在或曾经存在《公司法》或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股东的其他情形。

    (2)济南智思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济南智思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7年5月18日,现持有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2017年7月6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100MA3DNUG62M的《营业执照》。执行事务合伙人高劲涛,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机场路2136号1-401-29,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其对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济南智思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持有公司156.8666万股,占比12.5%。

    济南智思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投资人名称          投资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高劲涛            自然人股东          85.788            48.01

2          王振业            自然人股东            20.4            11.42

3          田中梅            自然人股东            19.8            11.08

4          李继勇            自然人股东            1.3              0.73

5          任艳丽            自然人股东            1.9              1.06

6          陈红兵            自然人股东            9.9              5.54

7          蒿金玲            自然人股东            2.6              1.46

8          马立泰            自然人股东            1.3              0.73

9          张建伟            自然人股东            5.2              2.91

10          赵健              自然人股东            6.6              3.69

11          丁弯弯            自然人股东            1.3              0.73

12          任怀忍            自然人股东            0.6              0.34

13          徐明霞            自然人股东            1.9              1.06

14          黄明亮            自然人股东            7.9              4.42

15          刘为东            自然人股东            1.9              1.06

16          褚夫国            自然人股东            1.3              0.73

17          付兆英            自然人股东            2.0              1.12

18          张冬冬            自然人股东            2.0              1.12

19          朱学峰            自然人股东            5.0              2.80

          合计                      --              178.688          100.00


    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智思捷不具有实际经营业务,系单纯以认购股份持股为目的而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根据《济南智思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智思捷合伙人出资凭据等文件,智思捷设立及运营过程中未向任何投资者发出基金募集文件,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况;亦未从事管理其他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不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手续。

    根据智思捷的工商登记档案信息,智思捷不存在应予解散或其他致使智思捷无法存续或可能终止的法律情形,不存在或曾经存在《公司法》或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股东的其他情形。

    (3)济南乐夺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济南乐夺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7年5月18日,现持有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2017年7月17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100MA3DNTNU00的《营业执照》。执行事务合伙人高劲涛,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临港街道机场路2136号1-401-30,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其对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济南乐夺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持有公司102.872万股,占比8.2%。

    济南乐夺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投资人名称        投资人类型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高劲涛          自然人股东          10,000.00            1.50

  2          任艳丽          自然人股东          88,000.00            13.17

  3          申景海          自然人股东        200,000.00          29.94

  4          盛春文          自然人股东        150,000.00          22.46


  序号        投资人名称        投资人类型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5          于淑芬          自然人股东        100,000.00          14.97

  6          黄明亮          自然人股东        100,000.00          14.97

  7          王荣荣          自然人股东          20,000.00            2.99

            合计                    --              668,000.00          100.00

    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乐夺冠不具有实际经营业务,系单纯以认购股份持股为目的而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根据《济南乐夺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乐夺冠合伙人出资凭据等文件,乐夺冠设立及运营过程中未向任何投资者发出基金募集文件,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况;亦未从事管理其他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不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手续。

    根据乐夺冠的工商登记档案信息,乐夺冠不存在应予解散或其他致使乐夺冠无法存续或可能终止的法律情形,不存在或曾经存在《公司法》或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股东的其他情形。

    (二)发起人的出资方式及比例

    经本所律师核查,智乐星股份的发起人均系前身智乐星有限的股东。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9月30日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17)第110005号《验资报告》,公司将智乐星有限截至2017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6,558,644.22元,折合股本人民币653.00万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净资产折股后剩余部分28,644.22元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各发起人股东认股比例与原持股比例相同。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股本为653.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净资产折股后剩余部分28,644.22元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智乐星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不存在以未
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形,自然人股东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亦不存在公司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情形。智乐星股份设立后,原智乐星有限的资产、债权债务全部由智乐星股份承继,智乐星股份合法拥有各发起人投入的资产。各发起人投入智乐星股份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全体发起人的认购股份及比例如下:

序号  发起人股东姓名/    认购股份数    占总股本比例  出资方式  发起人股东住所
              名称          (股)        (%)

  1      智乐文化        5,010,000        76.72      净资产折股  山东省济南市

  2        智思捷          752,000        11.52      净资产折股  山东省济南市

  3        乐夺冠          668,000        10.23      净资产折股  山东省济南市

  4        高劲涛          100,000          1.53      净资产折股  山东省济南市

          合计              6,530,000        100.00          --            --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发起人人数符合公司法规定,且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公司自然人股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所有股东均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进行出资和持股资格。公司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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