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24 证券代码:835138 证券简称:宏兴股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克拉玛依宏兴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克拉玛依宏兴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19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 号文;QFII(如有)实际每 10股派 1.350000 元,对于 QFII 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 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9 年 7 月 31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8 月 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7 月 31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 公告编号:2019-024 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8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其他特殊情况 未确权的股东由本公司自行派发现金红利。 五、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西环路 27 号联系人:杨永福 电话:0990-6972511 传真:0990-6972511 六、备查文件 《克拉玛依宏兴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克拉玛依宏兴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