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27 证券代码:832201 证券简称:无人机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终止挂牌事项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未能在 2019 年 6 月 28 日前按照规定时间披露 2018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5.1 条第(三)项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责任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出具《关于终止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挂牌的决定》,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挂牌的决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若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全国股转公司将自 2019 年 8 月 5 日起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二、接受投资者咨询联系方式 1、终止挂牌后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姓名:蔡俊彬 电话:15113911288 邮箱: 1827357159@qq.com 公司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凤新二路凤新工业区 2、终止挂牌后主办券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姓名: 付建辉、胡良发 电话: 020-66338571、020- 66336360 三、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股票登记、转让、管理事宜 公告编号:2019-027 公司终止挂牌后,公司会妥善处理股东合理诉求。主办券商将督促公司办理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公司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有关要求,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稳定、有序进行。 四、备查文件 《关于终止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 特此公告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